11月6日,金塔县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院党组书记、院长龚海宏主持会议并讲话,对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纲领性文件,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强调,一是要按照中央、省市县委以及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将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与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做到全面系统学,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真正使全会精神入心入脑、走深走实;二是要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做好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切实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成果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成效,鼓足干劲,奋勇争先,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三是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将全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动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不断实现新的发展,全力推进人民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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