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金塔县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龚海宏主持,全体班子成员、庭室负责人和部分科级干部参加会议。
学习会上龚海宏对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进行了领学,同时传达学习了县委中心组第十三次学习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全会通过的《决定》,立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实践,深刻回答了“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总揽全局,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深刻回答了事关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战略部署,进一步深化了党对治理社会主义国家的认识,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理论的一次伟大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根植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十四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理论体系。
会议要求,全院干警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将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学习内容,通过采取读书班、集中研讨等方式,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通过坚持和执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推动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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