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贵在坚持、重在落实。近年来,玉门市法院在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强保密工作,切实把保密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坚决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
一是提高干警保密意识。涉密工作人员一一签订《保密责任状》,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位。组织全院干警进行保密教育培训,观看泄密警示教育片,增强干警保密常识。抓好公文收发人员、档案管理员、书记员等重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对新进人员、轮岗人员进行保密工作教育培训。
二是落实保密规章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文电、公章、档案及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分类建立了普通文件收文登记本、秘密文件收文登记本及秘密文件流转登记本等台账,机要文件及时编号登记,送领导批示传阅,每一步均由经手人签字确认,做到每份文件走向清楚,有据可查。
三是加强保密工作物质保障。专门为档案室、办公室、政治部、财务室等重点涉密部门配备保险柜,并由专人管理使用,保证了文件资料的安全。按照保密工作要求,严格控制互联网电脑的使用范围,全院内网办公电脑和互联网电脑实行分离式工作,严禁干警私自将内网办公电脑连接互联网。严禁U盘等存储设备交叉使用,避免发生互联网泄密事件。
四是做好对外宣传保密审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在对外宣传报道中,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审查审批手续,由分管领导、庭室长进行审核,确保发布的信息不涉及审判秘密、工作秘密、个人隐私和其他敏感内容。2019年以来,对外发布宣传稿件审查率100%。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