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完善司法公开举措,让司法运行在阳光下。近日,肃北法院组织开展了庭审观摩活动。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及社会各界人士20余人参加了旁听。
随着法槌的敲响,庭审观摩活动正式开始。此次观摩的案件是一起劳务合同纠纷。裴某受赵某雇佣修建营业用商品房,由于双方为好友关系,于是在商定修建合同过程中未签订正式劳务合同,多为口头协议,书面协议只有裴某手拟劳务合同一份。房屋修建结束后,裴某找赵某结算剩余劳务费,但是赵某以合同条款不清,与裴某商定的工程量并未完成,并且修建好的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不支付裴某剩余劳务费。本案重点在于双方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务合同,在增加工程业务后,没有更新劳务合同,导致工程量不明,责任划分不清。本案择日宣判。
庭审后,参加此次观摩活动人员根据法官在庭审准备、庭审程序、庭审驾驭熟练、庭审司法形象及书记员工作等方面的表现进行了现场评分。一致认为肃北法院组织的此次庭审效果较好,且采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社会人士观摩庭审的做法很好,有利于强化社会各界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具有促进法官提升庭审把控能力、规范庭审行为的作用,并具有很好的法治警示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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