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肃州区人民法院调解结案一起健康权纠纷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当庭支付赔偿款10000元,并承诺七日内向张某支付下余8000元赔偿款。
张某与李某是一对好朋友,两家经常在一起聚会郊游,2019年1月13日,两人各自带着自己的孩子相约去滑冰,在滑冰的过程中李某的孩子豆豆(化名)将张某的孩子鹏鹏(化名)撞到,当场磕落两颗牙,医院诊断为第11、21牙齿根折,在后续治疗过程中鹏鹏的牙齿种植修补费约两万元。张某找李某协商赔偿一事,李某不同意,两个好朋友不欢而散,后张某又找李某多次协商未果,2019年5月,张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各项费用20000元。
收到案件材料后,承办法官赵静认真分析了案情,认为双方当事人是朋友,如果判决结案,很容易激化双方矛盾,导致关系进一步恶化。为此,赵静法官决定庭下调解。调解时,双方出现了强烈的对抗情绪,法官分别对双方进行规劝,对张某说人生所贵在知己,得一朋友不容易,对李某说冤家宜解不宜结,希望他能够理解张某,并通过讲法律规定,讲朋友感情,劝导说服双方。经过法官的耐心劝说,李某主动赔礼道歉并赔偿,张某也作出让步,双方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双方朋友关系又恢复了正常。至此,该案画上完美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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