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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法院:交通事故两败俱伤 法官调解握手言和

来源:瓜州县人民法院 作者:马静 责任编辑:瓜州县法院 发布时间:2019/12/2 15:01:4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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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2018年5月,李某驾驶其所有的小轿车在瓜州大道行驶时与赵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造成赵某及乘车人王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赵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李某及时将赵某及王某送至医院进行救治。经诊断,王某左内踝骨折,赵某轻微伤,王某经过四天的住院治疗后出院。

住院期间,李某支付了赵某及王某的全部检查及治疗费用,但双方就王某的后续各项费用的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后双方多次电话沟通协商赔偿事宜。但天有不测风云,就在双方约定好时间准备见面进行具体协商时,李某妻子及其夫兄在赶往见面地点的途中发生车祸,造成其夫兄头部严重受伤,致使双方的调解事宜搁置。此后,王某将李某及赵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认为本案比较特殊,李某虽有赔偿意愿,但因其胞兄还在医院救治,花费巨大,暂时无能力赔偿。法官遂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与原告王某进行进一步沟通协商。在法官的调解下,最终双方握手言和。王某同意李某将赔偿款14000余元进行分期给付,同时,赵某当庭向王某支付赔偿款8000余元,案件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