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酒泉法院网,今天是 2025年05月24日 星期六
  • 关注:
基层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基层动态

瓜州法院:从互生怨恨到握手言和——锁阳城法庭调解一起抚养纠纷案件

来源:瓜州县人民法院 作者:胡艳军 责任编辑:瓜州县法院 发布时间:2019/12/2 15:26:17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锁阳城法庭调解了一起抚养纠纷案件。

2011年10月,孙某和陈某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后孙某返回娘家,陈某则前往酒泉打工。2019年5月,陈某在酒泉打工时因事故身亡,用工单位赔偿各类费用共计八十余万元,由陈某的父亲陈某青全部领取。事故发生后,亲属们都沉浸在悲痛中,但因婚生子女的抚养和赔偿金的分配等问题,孙某和陈某的家人发生了纠纷,争执中,孙某将陈某青起诉至法院。

法庭受理此案后,在送达过程中,陈某父母情绪激动,不愿接受诉讼材料。干警则耐心细致的倾听了陈某父母的倾诉,并及时向邻里、村委会了解基本情况,承办法官发现,双方积怨渐深、矛盾较大,见面就相互指责。为做好此案的审理,修复双方亲情关系,承办法官先耐心做陈某父母的思想工作,以婚姻家庭、亲情、孩子抚养、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等方面为突破口,通过情理法之间的关系多角度疏导陈某父母的情绪。而针对孙某的情况,则从孩子稳定生活、陈某父母的丧子之痛、家庭感情等多方面对孙某进行劝说。

在多次劝说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长子由陈某的父母抚养,长女由孙某抚养,陈某的赔偿金由陈某青转给孙某15.5万元,孙某和陈某青尽释前嫌,心平气和地谈妥了其他家务事,亲属间一度受损的亲情得到了恢复,这起抚养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