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肃州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原告赵某红(姐)和被告赵某涛(弟)是亲姐弟,可是为了8万元钱,姐弟二人反目成仇,对簿公堂。
2014年,赵某涛在小区门口开了个小超市,资金紧张,便向自己的亲姐姐赵某红借了3万元钱。2016年,赵某涛又因存货太多资金周转困难向赵某红借5万元钱,赵某红顾念姐弟之情,尽管家里紧张,仍东平西凑,在朋友同学处筹借了5万元钱借给赵某涛。后赵某红婆婆生病住院需要钱,赵某红便找赵某涛让还钱,赵某涛说没钱还,两人不欢而散。由于两次借钱,赵某涛都没有打借条,2017年3月,赵某红让赵某涛补打了借条,之后姐弟两人关系更加紧张。后赵某红又多次索要,赵某涛都以各种理由推诿。赵某红一气之下将亲弟弟赵某涛诉至肃州区法院。
案件受理后,主办法官何瑞意识到原、被告是亲姐弟关系,如果案件调解不下来,原、被告的亲情很有可能“一刀两断”,非常不利于家庭的和谐。于是法官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分别找两名当事人交流谈心,先弱化双方的怨气,讲道理使原、被告双方意识到亲情的重要性,然后又从法律的角度悉心释法明理。通过法官的耐心调和,双方达成和解,姐姐了解到弟弟不还钱的苦衷,表示愿意原谅,弟弟也表示尽快筹钱还钱,姐弟俩都希望以后能够重回往日亲情。最终这场借款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更重要的是手足亲情得到了及时的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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