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2日上午,肃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万某荣、万某萍等16人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恶势力犯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肃州区法院审理的第九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3月以来,被告人万某某兄妹俩,未经金融机构批准,在酒泉市肃州区、嘉峪关市等地多次向他人高利放贷,诱骗借款人签订阴阳借款合同、借据等,以借款人及担保人还款逾期为由,肆意认定违约金及各种手续费,伙同、指使被告人段某等14人采取威胁、滋扰、纠缠、辱骂、殴打、拘禁、聚众造势、跟随贴靠等手段,逼迫被害人交纳高额利息、人工费、车马费等。该组织在违法犯罪活动中,逐渐形成了万某某兄妹俩为首要分子,段某、袁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实施敲诈勒索共计人民币32万余元,实施限制他人人身自由26起共计998小时。
庭审中,法庭对起诉书指控的16名被告人涉嫌的29起犯罪事实分别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就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目前,该案正在有序审理当中,庭审预计持续两天,法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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