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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原告被告双双受伤 诉前调节三方算账皆大欢喜

来源: 作者:王权 陶稷泽 责任编辑:肃州区法院 发布时间:2019/12/16 8:35:1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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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3日,一辆肃州区某矿业公司的半挂牵引车沿陇路高速由兰州驶向陇西收费站匝道转弯时,由于车辆失控,司机反应不及与道路防护栏发生碰撞后侧翻,除司机王某外,同车的张某某也受了伤,经定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认定司机王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随即张某某认为此次事故致使自己受伤并耽误了工作,要求赔偿,王某觉得自己也受了伤,看到索赔无果,张某某随即将王某告上法庭。     

了解案情后,肃州区法院负责此案的法官认为案件法律关系清晰,案情较为简单,适用于简易程序,考虑到双方对此案的焦点问题就在于赔偿额度,两人相识并且原告没有其他诉求,调节的途径解决远胜于对簿公堂。法官把双方当事人叫到了调解中心,倒上两杯水,聊上几句天,让都觉得受了委屈的双方先把气消了,法官拿着张某某提供的医疗费用清单和原告被告一起算了一遍经济账,账目清楚,费用合理,被告也没有了异议,又和双方当事人算了一遍时间账,两人耽误的工时,手头未处理的琐事等不一而足,经过两个小时的调节,双方认可了法院提出的调节方案,被告拿到了合适的赔偿,原告心里的疙瘩解开了。想到肃州区法院的法官用这种方式解决了自己的官司,张某某专程来到肃州区法院送上了“尽职尽责办案、依法调解为民”的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