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肃州区法院三墩法庭利用多元化解纠纷平台,参与调处一起赡养纠纷,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康某现年70岁,因年事已高,双目失明,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人长期照料。康某的两个女儿以忙于各自的家庭和事业为由,在如何赡养老人的问题上产生了分歧,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未果,希望法庭能够从法律角度向当事人释法明理,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为避免家庭矛盾进一步激化,妥善解决康某的养老问题,三墩法庭当即邀请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村干部和司法所共同进村上门参与调处。在法庭的主持下,人民陪审员、调解员从道德、习俗的角度出发,把子女的赡养义务讲解透彻;法官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让两个女儿认识到了自己观念上的错误,最终打开心结并就如何照顾老人达成了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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