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上午,金塔县委主题教育第三指导组在金塔县人民法院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座谈会及评估测评会。县委第三指导组组长万明到会指导并主持会议,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龚海宏就金塔县法院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情况进行了通报。
万明强调,开展主题教育评估工作,是贯彻“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的具体举措,是坚持开门搞教育、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生动实践,是总结主题教育经验、检验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手段,并要求参会人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真实地做出评价。
会议通报了主题教育工作的主要做法、收获、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方面的情况。通报指出,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该院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根本任务,聚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这个主题,全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紧盯“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认真按照中央要求和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在县委第三指导组全程、精心、细致、严格的指导下,牵头抓总、周密部署、以上率下,坚持标准、积极投入、用心实施,主题教育全过程主线突出、紧张有序、节奏稳健、推进有力,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良好效果。
测评会上,指导组对本次测评的意义和填写注意事项做了说明,与会人员认真填写测评表,对主题教育开展情况进行了如实反馈。测评包括对本单位开展主题教育的总体评价以及对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评价,对党员领导干部讲专题党课的评价,对党员领导干部担当作为、转变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评价,对主题教育期间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评价,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评价等内容。
县法院全体干警、部分党代表和政协委员、部分服务对象和群众代表、部分社区干部代表参加会议和测评。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