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下午15时,随着法槌的敲响,瓜州县人民法院受理的首起刑事附带公益诉讼案件在该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瓜州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杜某于2019年4月16日在国营敦煌农场南梁5组清理渠道过程中,擅自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将部分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烧毁,共烧毁怪柳85206株,失火面积达616.98亩,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人瓜州县人民检察院要求依法追究被告人杜某的刑事责任,请求判令杜某依法恢复被烧毁林区地貌或承担修复火灾区域生态环境费用共计13万余元。为此,瓜州县人民法院依法组成7人合议庭审理此案,为杜某指定了辩护人,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共计40余人参加了旁听。本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本案的审理,对保护辖区生态公益林、改善自然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遏制自然环境恶化具有重要意义。杜某烧毁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将承担相应的赔偿或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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