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对一名教唆朋友辱骂执行干警的被执行人魏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申请执行人杨某与被执行人魏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经该院“四查”,未查得魏某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在调查中得知魏某单身并独自抚养幼儿,生活压力大,执行干警遂将这一情况告知杨某,杨某自愿与魏某达成和解协议,约定魏某每月给付杨某案件款500元,至案件执行完毕为止,随后杨某便书面申请对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执行干警在后续筛查案件履行情况时发现魏某并未按照协议履行给付义务,遂查找魏某下落,核实和解协议履行情况。但执行干警在找到魏某,向魏某表明身份并准备将其带回法院时,魏某怂恿其朋友对执行干警和司法警察进行言语攻击,不停谩骂诅咒执行干警,面对这种情况,执行干警立即按照法律规定固定相关证据,报经领导同意后,决定对魏某处以15日的司法拘留。
法律神圣不可侵犯,对法律毫无敬畏之心、公然挑衅司法权威、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辱骂执行干警的被执行人,法院将坚决予以打击,全力维护胜诉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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