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肃州区法院不断加大涉民生类案件的执行力度,近日,又成功执结一起涉民生系列案件,为8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155万元。
该案系肃州区法院诉前调解确认,由酒泉某建设公向8名申请人支付案款155万元,履行期限届满,该建设公司迟迟不履行付款义务,8名申请人遂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肃州区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线下调查等方式多次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进行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该公司法人郭某长期在外避债,人难找、财产难寻,8名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难以变现。为此,区政府组织公安、法院、劳动监察等职能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就此案多部门协调配合作出部署,11月中旬,肃州区法院掌握到郭某在西安活动线索后,在公安部门的协助下,将郭某从西安拘传至肃州区法院,并实施司法拘留措施。拘留期间,郭某认识到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筹齐155万元案款,12月7日,案款全部发放到8名申请人手中。
自全省第十次执行工作联席会议部署开展“攻坚会战”行动以来,肃州区法院通过集中传唤、召开“被执行人大会”、强制腾退、司法救助等方式,强力推进涉民生案件的执行,2019年共执结涉民生案件348件,为325名涉民生案件当事人发放案款56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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