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大幅度上升,金塔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审查工作,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受理并严格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行政非诉执行审查案件51件,裁定准予执行25件,因超过法定的申请执行时效裁定不予受理26件。做到既依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坚决依法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一是严格审查行政机关的主体资格。主要审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否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是否存在无职权或超越职权的现象;二是严格审查证据资料的合法性。主要审查行政机关对被申请执行人违法事实是否查清,行政机关的询问笔录、现场笔录等是否有行政执法人员及被询问人的签名盖章;三是严格审查适用法律规范的合法性。主要审查行政主体在适用法律、法规上是否准确、规范,有无遗漏;四是严格审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程序的合法性。主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违反法定程序,是否超过法定期限等;五是严格审查申请执行期限的时效性。主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已经送达被申请执行人,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是否超过法定的申请执行时效。
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审查在整个非诉强制执行程序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它决定了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决定能否进入到强制执行程序,关乎到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执法的权威和行政执行效果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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