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来,肃州区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努力拓宽依法服务企业渠道,不断加强营商服务保障工作,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好效果,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为护航肃州区经济创新、持续、领先发展增添司法助力。
近日,原告酒泉某自来水公司将被告酒泉某股份公司诉至法院,被告因资金周转困难长期拖欠原告巨额水款,原告诉请判令被告支付拖欠130余万元水款及违约金218万元。原告需要收回资金保证正常经营,被告刚刚恢复生产,无力一次性缴纳巨额水费及违约金,涉及商业纠纷既要充分体恤双方企业经营过程中面临的现实困难,也要反复斟酌、仔细考量采取司法措施对双方企业经营发展的影响,办案人员了解实际情况后,并未简单的一判了之,而是从双赢的角度做调解工作,多次沟通后一件案件达成分期付款调解协议,另一件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水款及按年息6%支付逾期违约金,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减轻了被告企业的司法成本,确保了刚恢复生产企业的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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