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上午9时,瓜州县人民法院与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协调配合,通过在瓜州县看守所设立的远程视频设备开庭审理了黄某犯诈骗罪一案,是该院利用远程视频开庭审理的首例刑事案件。

庭审中利用远程视频,完成了身份核实。针对指控的事实,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整个庭审持续三个小时,全程信号稳定、视频图像清晰、声音传送流畅,同步录音录像,庭审过程完全按照被告人到庭程序进行,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采用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开庭,最大限度的避免了提押过程中的感染风险。本案将择期宣判。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