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社会各行各业的经营活动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疫情期间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借款人无法按期、足额偿还贷款将导致逾期还款。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疫情期间逾期还款的金融借贷纠纷案件。
网络庭审中,借款人以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变更借款合同,延长还款期限。金融机构以未明确收到上级文件指示为由,拒绝变更借款合同,要求借款人还款并承担逾期利息。双方僵持不下,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考虑到此次疫情给借款人带来的影响,也考虑到金融机构的制度约束,耐心辨法析理,充分向双方当事人阐明案件的事实以及当前疫情的特殊情况。最终金融机构同意将合同约定的按月结息改为按季结息,借款人也承诺尽快筹钱还款,双方握手言和,该案最终调解结案。
法官提醒:由于疫情具有突发性,一般可认为本次疫情本身符合不可抗力的特征,但是只有违约行为的产生与新冠肺炎疫情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即只有目前疫情与相应的防控措施严重影响合同履行甚至导致根本不能履行时,才能适用不可抗力的法律效果。虽然国家和地方为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贷款办理及清偿问题均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但还要视疫情具体情况和金融机构的制度而定,不要盲目相信网络谣传,进而导致逾期还款,影响个人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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