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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法院:微信开庭解纠纷 方便不便当事人

来源:金塔县法院 作者:孙琰玲 责任编辑:金塔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0/3/19 16:41:3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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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防控阻击战开始以来,金塔县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推行“网上司法”诉讼服务,引导当事人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网上执行。该模式有效地解决了部分当事人因疫情等各种原因无法到庭参加诉讼的困难。近日,该院家事审判庭再次利用微信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罗某(男)起诉被告魏某(女)要求离婚,原告罗某是一位聋哑人,被告魏某在外地无法到庭参加诉讼。为了妥善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法官庭前联系双方当事人,在征得双方同意后,采用微信开庭解决这起纠纷。庭审时承办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原告罗某及其母亲和代理律师均到庭,被告魏某“线上”到庭,经过视频及身份证拍照核对身份后庭审开始。原告罗某是聋哑人,他的意见通过其母亲和委托律师的陈述,由书记员记录在案。因双方对解除婚姻关系均无异议,法庭直接进入调解程序,被告魏某在微信中明确表示自己名下的贷款及其他债务自己负责偿还,不要求原告罗某承担偿还责任,罗某也表示同意。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魏某名下的所有债务由其个人负责偿还。法庭当场制作了庭审笔录和调解书,法官助理将庭审笔录及调解书拍照发给被告魏某,魏某确认无误后由在庭的罗某及其委托律师签字。庭审及调解不过半个小时就通过微信顺利完成。庭审结束后,法庭将调解书以法院专递的形式邮寄被告魏某。至此,一起当事人远在千里之外的离婚案件通过微信开庭的“线上”审判方式顺利调解结案。

近年来,金塔县法院有序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借助“互联网+”让远隔两地的当事人顺利实现线上同步视频开庭。远程“线上”开庭不仅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也大大减轻当事人往返法院的诉累,使老百姓足不出户即可享有信息化时代的司法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