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5案,这是疫情期间该院首次集中适用速裁程序开庭审理并宣判的刑事案件。
庭前,法院干警按照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对庭审现场进行严格消毒、开窗通风,并要求所有参审人员佩戴口罩,严格安检、测温登记,多种防疫措施并举,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途径,维持庭审现场秩序。在有序推进刑事审判的基础上保障控辩审三方及其他参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案涉及多种罪名,共6名被告人,各被告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均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自愿认罪认罚。公诉机关向该院移送5案后,案件主办人通过审查案件材料,认为5案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条件,主办法官于当日立案审查。立案后立即通知被告人于次日领取起诉书并参与庭审。次日早晨,该院在向各被告人送达起诉书的同时,再次核实了对指控罪名、事实、量刑建议的意见以及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在了解各被告人均是自愿认罪认罚后,就及时安排于当日下午开庭审理。在庭审时平均每案用时仅10分钟,且5案当庭宣判后,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服法。
面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金塔县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结合实际,因时制宜,推进刑事审判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确保刑事审判正常运转,探索构建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的办案模式和工作机制,严惩违法犯罪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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