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0日,金塔县人民法院首次启用远程提讯系统对刑事案件进行开庭审理。为确保远程庭审顺利进行,该院网络管理员提前做好审判法庭设备与看守所远程设备的调试工作,保障庭审畅通。
庭审过程中,审判人员、公诉人、辩护人在刑事审判法庭通过电子屏幕、音频、视频实时传输对羁押于看守所的被告人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等庭审环节有序进行。庭审历时三小时,整个庭审过程画面清晰、语音流畅,庭审程序规范,各环节顺利完成。
远程连线看守所,被告人在羁押场所接受审判,在金塔县尚属首例。疫情防控期间,金塔县法院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用好用活远程庭审系统,依法规范高效办理刑事案件,实现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两不误。
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持续推进信息化与司法审判工作深度融合,不断加大以远程提讯系统为代表的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推广力度,进一步提升司法效率,增强司法公开透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