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肃北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会议,迅速安排部署《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海龙主持,党组其他成员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王海龙同志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并组织学习了“三个规定”的具体内容,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到位、学习到位、落实到位,进一步促进公正司法、规范司法、廉洁司法,推动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任务顺利进行。
王海龙就专项整治活动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坚决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上级法院的部署上来,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二是实事求是,不遮不掩,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有关工作要求,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此次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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