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为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金塔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全面部署,多举措深入开展集中排查,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础性工作来落实。
一是组织全院干警学习讨论线索摸排工作。制定了《金塔县人民法院涉黑涉恶线索排查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线索的摸排、处理、反馈及管理,为全院线索摸排工作提供具体的指引。
二是建立了庭室信息员制度。要求各庭室明确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对象,及时填报在立案、信访、审判、执行等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或当事人反映的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及时向院扫黑办汇报线索摸排情况。
三是成立涉黑涉恶线索研判小组。不定期召开线索研判会议,针对各庭室各部门上报的线索及时进行研判分析,对于符合报送条件的线索,经院主要负责人审批后进行上报。
四是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安排专人负责涉黑涉恶线索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对已经上报的线索逐条登记,跟踪线索核查反馈情况,及时掌握线索核查进度,对线索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填报数据。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