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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法院:“一物二卖”惹麻烦 法庭调解解纠纷

来源:瓜州县人民法院 作者:胡艳军 责任编辑:瓜州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0/5/25 10:15:2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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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7日晚,瓜州县人民法院锁阳城法庭依然灯火通明,一场从下午五点开始持续近六个多小时的调解正在进行。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案件顺利调解成功。

    原告周某与被告方某于 4月2日签订了一份《甘草收购合同》,双方约定原告以每吨三千元的价格收购被告的甘草,原告先行给付被告定金一万元,如若被告违约,则需偿还原告双倍定金。

    在合同签订后,被告却将甘草出售给他人,导致原告的收购目的落空,合同违约。协商不成后,周某于5月6日向瓜州县人民法院锁阳城法庭提起诉讼,但因周某家住外地,来回非常不方便。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负担,在收到案件的当日起,承办法官就开始不断询问双方当事人,反复了解情况,征求双方的意见,着手开始庭前调解,但被告还是拒不退还定金,双方剑拔弩张。考虑到现在正当春忙之际,承办法官决定在下午下班以后将双方当事人传至法庭开始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唇枪舌剑互不相让,但法官始终抓住双方的矛盾焦点,有针对性的展开释法和解释,全力疏导双方的对立情绪,在经过近六个小时的调解后,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退回原告定金一万元,并支付原告违约金六千元,案件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