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华某与闫福某系亲兄弟,父母亡故后,因遗产继承产生纠纷,闫华某将闫福某诉至法院,法院判令闫福某应将位于瓜州县某小区的房屋交付于闫华某,但在判决书生效以后,闫福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闫华某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考虑到两人系亲兄弟,强制迁出房屋不能完全做到案结事了,执行干警故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无奈两人经年累月的矛盾已无法调和,且闫福某以长期居住在嘉峪关照顾姐夫为借口,拒不配合搬迁。法院遂向闫福某告知拒不迁出房屋的法律后果,依法在该房屋小区和楼院内张贴了强制迁出房屋公告。在公告期满后,执行干警再次与闫福某电话沟通,希望双方协调搬迁事宜,但闫福某始终拒接执行干警电话。
5月13日下午,在县检察院、社区工作人员的现场监督和见证下,执行干警按照预定的执行方案,首先进行外围警戒,然后由开锁公司人员强制破锁,在进入房屋后,对屋内财产逐一清点、编号、登记、拍照。在经过近2小时的现场执行后,终将房屋钥匙现场交付申请执行人。
此次强制迁出房屋,执行过程同步录音录像,监督部门现场监督,确保执行工作公开、透明,获得了申请执行人的高度评价,同时向社会各界展示了瓜州法院维护法律权威、维护群众权益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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