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铛”,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5月18日上午9时,被告人张某等6被告人恶势力犯罪团伙一案在瓜州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系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瓜州县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五起涉恶案件,也是自2020年4月开展扫黑除恶“六清”行动以来该院审理的首起涉恶案件。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胜之年,根据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中“案件清结”的相关要求,瓜州县人民法院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被告人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主动向县扫黑办汇报,积极与公安机关、卫健委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克服被告人异地关押等困难,促使该案庭审顺利进行,以实际行动落实中央“六清”行动中的“案件清结”相关要求,持续保持打击黑恶势力高压态势,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成效,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