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近日,肃北县法院以张坚案为典型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交流研讨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马天海主持,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各部门干警代表依次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联系张坚违法案例,从政治、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开展研讨发言,分享学习心得,畅谈学习感悟,剖析存在问题。随后,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马天海分别对每名干警的学习情况及交流体会逐一进行点评,并指出警示教育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广大干警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对思想认识再提炼再深化,认真做好自我检视,查找突出问题,为下一步整改落实打下坚实基础。
通过学习交流,大家纷纷表示,要认真从张坚反面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奋力营造忠诚干净、担当作为、清正廉洁、务实为民的干事氛围,真正实现在以案示警中受警醒明法纪、在以案为戒中严对照深检视、在以案促改中强整改促提升。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