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下午,金塔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传达全国“两会”精神。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龚海宏主持,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重点传达学习了政府工作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的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会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政府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国“两会”精神上来,毫不动摇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人民法院讲政治、顾大局、为人民、敢担当的初心和使命;二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开展多层次、全覆盖的专题学习,确保“两会”精神入脑入心、务求实效。同时,要在《民法典》的学习上下功夫,各业务庭要及时组织开展民法典培训学习,不断强化业务能力,有力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权益;三要立足法院工作实际,紧盯全年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认查找差距补短板,细化各项工作措施,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