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发展拉近了人与人的距离,超越了时间、空间,也为现代人提供了情感倾诉的虚拟平台。近年来,网络交友类诈骗犯罪频发,网络成为不法分子实施犯罪的低成本平台。近日,金塔县法院入户开庭审理了一起网络交友类诈骗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以来,马某通过“快手”和“微信”等聊天软件添加多名受害人,发展交友对象,继而以处对象为幌子骗取受害人信任,后以其母亲治病、开砖厂进设备、父亲死亡需要用钱为由,先后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多次骗取受害人现金共计14.6万余元。
由于被告人马某腿部残疾、身患糖尿病等严重疾病,行动不便。该案受理后,被告人马某的病情持续恶化,无法到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考虑到马某的身体状况,同时也为了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遂到被告家中开庭。这也是该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强司法应对,因时因势调整工作方法,最大限度地关注和保障民生的具体司法举措。该案将择期宣判。
法官提醒,该类案件中,被害人渴望通过网络方式交友、择偶。嫌疑人通过网络平台,以“恋爱为名”聊天释放爱意,进而获得被害人的信任,利用被害人渴望爱情的心理实施诈骗。所以,网聊时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要轻信网友的甜言蜜语,对于网络上的陌生人只可“微信”、不可全信,对网友身份要认真核实,对网友提出的要求要留个心眼,涉及钱财的更要小心谨慎,以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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