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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当日即履行,高效办案获称赞

来源:敦煌市法院 作者:年丽 责任编辑:敦煌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0/6/22 10:58:3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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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能够这么快的把我们之间的纠纷解决了,这真的是我没有想到的”,当事人闫某成拿着调解书,喜笑颜开的边走边给承办法官说到,这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源于2019年7月,原告闫某成因运输货物需要,与被告闫某协商以30000元的价格从闫某处购买载重挂车一辆,双方签订了车辆买卖协议。协议达成后,闫某成即从闫某处提走了挂车,并通过转账的方式陆续支付了闫某购车款20000元。2020年5月,闫某成在车辆审验时被告知,该挂车无法正常进行年审,后闫某成找闫某协商解决此事,但闫某置之不理,称此事与他无关,故闫某成诉讼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就双方存在的矛盾与争议焦点进行了梳理。经了解,双方当事人均系车辆营运人员,购买与出售车辆也都是为了盈利,而车辆不能审验也是双方当事人没有想到的。为了减少各方当事人的诉累及损失,尽快投入到疫情后的复工复产中,承办法官从本案的基本事实入手,客观分析双方责任,从情、理、法等方面进行释明讲理。最后,双方当事人各自作出让步,约定由原告退还挂车,被告返还原告已支付的购车款10000元。

庭后,原被告即于当日履行了各自的义务,握手言和。同时,双方当事人也为敦煌市法院在立案7天内即化解矛盾纠纷的高效办案连连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