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煌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该案是今年“六清”行动开展以来我院宣判的第二起涉恶案件。对被告人王某、殷某、曹某三人分别以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二年八个月不等刑期,同案其他三名被告人均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等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恐吓、非法拘禁等手段索取债务;在商业竞争中,通过恐吓、威胁、恶意订单后不提货的方式打压同行,在敦煌辖区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三被告人已形成恶势力。
敦煌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黑涉恶案件的审理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六清”行动工作要求,清理存案,以坚定的信心打赢涉恶案件“清零”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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