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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是法律法规的播种机

来源:敦煌市法院 作者:刘洋 责任编辑:敦煌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0/6/29 15:23:3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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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凭什么断水断电?”“我人不在,你们怎么能搬我的房子?”面对被执行人的质问,执行人员默默地埋下了头,经过一阵翻找,从鼓鼓囊囊的公文包里拿出来一沓卷宗,依次向被执行人出示了几份材料,与在场的干警一起学习了关于法院强制腾退房屋的法律规定,这才使得剑拔弩张的执行现场归于平静。

6月18日,我院执行局5名执行干警邀请社区小组长和小区物业经理及申请人,在敦煌市某小区对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中的房屋腾退采取了强制执行,腾房中途被执行人带着自己亲属突然闯入上演了开头的一幕,经过执行干警的现场普法、以案说法,被执行人终于许下承诺:2020年6月22日,腾出房屋。2020年6月22日,本院通知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共同验收了该房屋,案件执行完毕。

本案耗时两个月,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战略试探阶段、战略相持阶段、战略进攻阶段。

战略试探阶段:2020年5月18日-2020年5月29日,被执行人表面上配合执行,但以各种事由拖延执行,先后提出家不在敦煌、未收到二审判决、正在咨询再审……,不断试探法院执行的力度。执行人员则通过询问申请人、走访社区、送达文书、张贴传票等方式持续推进案件执行。

战略相持阶段:2020年5月30日-2020年6月17日,被执行人迟迟不愿腾出房屋,称自己不会轻易搬出,就是要申请人和法院费上一番周折。因房屋登记在申请人名下,申请人将该房屋断水断电,本院在房屋张贴了强制搬迁公告,联系好了物业、社区及派出所等相关部门随时准备采取强制腾退。

战略进攻阶段:2020年6月18日-2020年6月22日,考虑到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关系日趋紧张,强制腾房迫在眉睫,久拖不决,唯恐生变,2020年6月18日上午,执行人员前往该房屋对被执行人进行了最后一次谈心谈话,于当日下午15时实施了强制腾退,清点财物时,发现一把管制刀具,两瓶农药,派出所民警随即没收了违禁物品,执行人员劝诫了被执行人与家属,被执行人迫于强大的执行合力,承诺22日腾出房屋。22日,被执行人自行腾出了房屋,申请人主动交纳了补偿款,该案平稳顺利执行完毕。

边执法、边普法,这正是我们的工作常态,面对当事人的“嘴炮”,我们明明可以用强制,但是我们偏偏就要明法理,执行一件案子,教育一方群众,才能在全社会形成鼓励守信、惩戒失信的良好氛围。执行好比长征:执行是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宣言书,执行是普法工作的宣传队、执行是法律法规的播种机。

法条播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

  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