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塞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入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大力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优势和作用,扎实推进便民利民惠民工作,促进矛盾纠纷及时稳妥化解、化小,服务落实“六稳”“六保”。
近日,某砂石料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邢某急急忙忙来到阿克塞法院立案窗口,称其与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达成买卖合意,由砂石料有限责任公司出卖其价值100000元的砂石料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收到砂石料后,出具欠条承诺尽快还清,后经砂石料有限责任公司多次索要,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支付。砂石料有限责任公司索要无果,无奈之下向阿克塞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立案庭收到案件,因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事实清楚明了,证据确实充分,案件很快引入到诉前调解程序,人民调解员收到案件后,在清楚掌握整个案件事实后,对砂石料有限责任公司主张的事实理由及证据进行核实,并电话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取得联系,了解其调解意愿,在双方之间架起沟通桥梁,耐心细致多次沟通做工作,通过视频通话引导双方积极解决问题。最终,在调解员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经过了司法确认,成功把矛盾化解在诉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是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发挥诉前调解工作机制的最大效能,让社会力量参与到调解工作,实现能调则调,快速调处纠纷,不仅达到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审判效率,节省大量司法资源,满足老百姓多元化司法需求,更能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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