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多方参与及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金塔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件长达十年之久的执行案件。
2004年1月,当事人双方以合伙形式组建某农产品加工厂。因生产经营问题,双方产生矛盾并于2010年9月诉至金塔县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李某向原告王某支付退伙资金、利润分红等合计27.5万元。该案进入到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冻结并扣划了被执行人账户下的存款6.2万元,因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归属存在争议,加之双方当事人对其合伙加工厂的财产分割存在较大分歧,造成该案执行工作步履维艰。
数年来,因当事人双方矛盾尖锐,强制执行存在较大风险,虽经多次研究,又协调其他部门参与联合执行,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但一直没有实质性的进展。金塔县法院执行局直面案件久执不结的压力和维护生效判决权威尊严的执法责任,反复研究案情,探索可行性执行方案和执行契机。
考虑到双方积怨已深,仅靠强制执行手段,非但不能执结案件,还会进一步激化矛盾。为尽可能促使双方达成和解,2019年以来,执行人员多次到实地进行细致的调查,对掌握的线索再度梳理,在此基础上反复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并由执行法官进行规劝引导,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矛盾积怨已深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一件长达10年的“骨头案”彻底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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