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南岔法庭法官来到辖区广至乡某村村委会,就地开庭审理一起邻里之间因修建房屋引发的矛盾纠纷,并邀请县人大代表观摩庭审。
原告李某与被告黄某是多年的邻居,邻里之间一直和睦相处。2016年2月,黄某在修建自家房屋时,因施工不当,致使李某的房屋墙体受损,将李某埋在地下的居民用电电线挖断,且在没有征得李某同意的情况下,黄某在李某的院内打了高1.8米、长9米的水泥护墙,造成李某生活不便,二人因此引发纠纷。经村、乡两级相关部门对双方纠纷进行多次调解,均没能化解矛盾,李某遂于近日诉至法庭,要求黄某赔偿房屋损害的损失。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关系的特殊性及纠纷处理的紧迫性,决定到当事人的居住地巡回审判。
开庭当天早晨,承办法官一行来到广至乡某村,在原、被告的见证下现场勘查了解了受损房屋情况,固定相关事实。勘查结束后,承办法官从当事人特殊关系入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分别对双方进行劝导。最终黄某表示愿意修缮李某受损的房屋,李某也表示会积极配合黄某的修缮工作。一周后,李某主动来到法庭,要求撤诉,并对承办法官说:“法官,黄某已经将我受损房屋和挖断电线已经修好了,谢谢你为我们的事情所做的工作,今天我撤诉来了。” 至此,一场邻里之间因修建房屋引发的纠纷得到了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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