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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人民法院 秋收正当时,安全要第一

来源:金塔县法院 作者:马兴霞 责任编辑:金塔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0/8/27 16:34:2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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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秋天各种农作物相继成熟,这个季节充满了丰收的喜悦,但同时也存在着汗水、泪水甚至血水。

 近日,金塔县法院审理了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被告人杨某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019年9月,被告人杨某某驾驶玉米收割机,下地作业给他人收割玉米过程中,由于瞭望不够,导致帮忙捡拾掉落在地上的玉米棒子的马某某被玉米收割机右前轮碾压致死。经鉴定,马某某系钝性物体碾压头部致严重的颅脑损伤死亡。杨某某与被害人家属达成经济赔偿协议,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

  被告人杨某某驾驶玉米收割机收割玉米,明知有危险存在,未采取防护措施,因疏忽大意而致他人死亡,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本院根据被告人杨某某的犯罪事实,结合其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征得谅解、认罪认罚的情节,遂作出以上判决。

 过失致人死亡一般不具备或者没有作案动机,与一般的犯罪行为有很大的区别,但是因为过失致人死亡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这就要求大家应时刻严格遵循各种行为规则,对有可能造成危害结果的行为多加留意,以免酿成恶果。

温馨提示

现在很多农活都是机械化作业,发生危险的概率大大增加。在这里提醒农民朋友们,当前正值秋收高峰期,进行收割时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正确使用收割机械,进入田间作业,一定要注意安全,在机器运转的过程中不要随意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