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深夜出击,拘传长期以来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李某,最终成功将李某拘留。
晚9时许,金塔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收到一条来自公安机关的消息:你院布控人员李某于20时32分入住玉门市某宾馆。此人正是金塔县法院报公安部门临控查找的被执行人。
据统计,被执行人李某涉案30余件,拖欠案款36.8万余元,李某并未履行义务。经法院传唤,李某置之不理,并以拒不到庭、更换手机号码、隐匿行踪等多种方式规避执行,和执行干警玩起了“失踪”。
接到信息后,执行局负责同志当即决定由公安机关先行控制,并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商讨执行方案。凌晨0时30分许,3名执行干警深夜前往公安机关进行交接,往返近6个小时的奔波,终将被执行人李某依法拘传至法院。
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但李某仍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义务,坚称自己无还款能力。因被执行人李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当场对其宣读拘留决定,给予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建立执行联动协作机制,是金塔县人民法院在解决执行案件中“查人找物难”的重要举措,得力于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必将使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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