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塞县法院,我们发现刘某某正在玉门市一家宾馆登记入住!”2020年9月3日8点,阿克塞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了玉门市公安局的警情通报。而刘某某正是由阿克塞县人民法院报送公安机关协助“临控”的被执行人。
两地虽相隔甚远,但“战机”稍纵即逝。执行局局长徐文波当机立断,立即联系玉门市北平派出所说明案情,请求协助,并亲自带领执行干警于下午到达玉门市北平派出所进行执行谈话。
执行局干警通过对刘某某进行心理疏导,让刘某明确拒绝执行将会有司法拘留,甚至会被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刘某某最终服软,表示愿意履行生效判决,提出与申请执行人和解的意愿,并主动联系亲友筹集执行款。在其亲戚帮忙凑款后,当场履行赔偿款五千元,剩余1.7万元在其亲属担保下承诺将于2020年9月底之前偿还完毕,案件执行完毕。
为打赢“决胜执行难”这场硬仗,阿克塞县人民法院积极与公安部门建立协助“临控”被执行人联动工作机制,运用公安机关的大数据系统,协助查找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打通人难找中梗阻,为有效查找被执行人增添了“千里眼”,有效提高了案件执结率。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