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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法院:法官深夜忙执行之凌晨两点的对话

来源:金塔县法院 作者:华慧 责任编辑:金塔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0/9/10 15:27:5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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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杨某某,你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多次传唤你一直未到庭,经报请公安机关,现你已被临控到案,你今天若不能给付案款,本院将依法对你司法拘留15日。

杨某某:执行法官你好,我确实不是有意躲避执行,自从我收到短信通知后,就在积极筹款履行,我想筹到款再到法院去履行,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我现在就联系亲戚朋友帮忙筹钱,争取在天亮之前先交5万元,剩余的我分期履行,并请求你们从宽处理。

2017年,原告赵某某为被告杨某某在其耕种的土地上进行了农机作业服务,被告杨某某未向原告赵某某支付农机作业费,原告赵某某诉至法院,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杨某某于2019年12月30日前支付原告赵某某农机作业服务款20万元,但杨某某未按期给付,赵某某申请强制执行,遂有了上面的通话内容,通过电话沟通联系的方式,凌晨3点多杨某某向法院账户转账5万元,并和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执行法官提示:部分被执行人为躲避债务,规避执行,故意更换手机号码,隐瞒居住地址,对此类人员法院将报送公安机关临控,一经临控到案,将子以司法拘留、罚款等惩戒措施。在此告知各被执行人,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主动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