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某您好,我是金塔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麻烦核对一下你的身份信息、银行卡号、开户行信息,我们这边给您办理执行案款的电汇手续。”
近日,某公司欠付90户农户20余万元制种款到账法院执行账户10万元整,因涉及农户达90户之多,每户判决钱数不等,案款发放比例经工作人员仔细核算后制成详细表格,考虑到人数众多,又尚在疫情防控期间,此次案款发放采取无接触式电汇到账,农户仅需提供确切的身份信息、银行卡号、开户行信息,便可在家收到案款,方法简单亲民便民。
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始,金塔县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各类现代化、信息化手段依法审慎开展执行工作,通过电子送达、线上查控、电话催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等方式,无接触发放案款等方法,多管齐下,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努力做到执行工作不停歇,防疫与执行两不误。
此次执行涉案金额仅10万元整,却涉及到90户农户的切身利益,按照案款比例计算最低发放金额48元,最高发放金额9628元,采取无接触式电汇到账的方式,不仅让群众少跑路,而且有效降低人员的流动,既保障了群众财产权益得以实现,也保障了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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