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应该还是第一次听说保险公司给法院案件当事人发钱,是不是感觉十分新鲜。
近日,敦煌法院携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敦煌支公司向5名申请人发放了8万余元的司法救助金,这是敦煌法院与保险公司签订司法救助保险协议后,首次启用“保险+救助”这一新模式,为难以执行的案件胜诉当事人带来了新希望,也为打破部分执行难案件的僵局注入了新活力。
司法救助保险是一种“保险+救助”新机制,是指法院作为投保人,将部分救助资金作为保费基数,向保险公司投保,为符合救助条件的胜诉当事人或其近亲属购买保险服务,经保险公司对此类申请司法救助金的人员进行审查,由法院进行审核,最终由保险公司发放救助款。
“孙子的上学费终于有着落了,谢谢司法救助”,王奶奶替孙子小刘领取司法救助金后高兴地说。小刘的父母经诉讼离婚后,由生效判决确定小刘的母亲刘某给予其抚养费15600元。判决生效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因小刘的母亲再婚后经济条件差,暂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小刘没有及时获得抚养费,小刘的父亲也在外地打工维持基本生活,小刘一直跟随奶奶生活,家庭生活困难,上学花费又多,王奶奶多次催促法院尽快执行。在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情况下,小刘委托王奶奶申请司法救助,经敦煌市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讨论决定,给予小刘司法救助款15600元。
“保险+救助”的新模式,使得司法救助借助金融产品的杠杆作为,极大的缓解了资金缺口,能得到救助的群众范围更广了,单笔救助款项资金也增大了,为充分发挥司法救助的积极作用开拓了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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