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母亲起诉两个儿子的继承纠纷案件,案情简要,却发人深省。
何某与丈夫盛某结婚数十载,2019年盛某因病去世,大儿子盛某甲主持操办了父亲的一应丧葬仪式,取用了何某与盛某婚姻存续期间积攒下的10万元钱,丧葬费用结算后,并未向母亲何某及小弟盛某乙交代下剩存款的去向,现何某起诉盛某甲和盛某乙要求依法分割下剩存款。
法庭上盛某甲对取用父母婚姻存续期间存款10万元的事实表示认可,经法官多番释法析理,盛某甲恍然大悟,当庭表示已花费丧葬费用1万元,下剩的9万元,愿意返还母亲应得的6万元,返还小弟盛某乙应得的1.5万元,态度诚恳,并当庭进行了电子给付,一场继承纠纷案件以调解给付告终。
关于赡养、继承等纠纷案件,是家事审判庭法官们最不愿意看到的案件类型,涉及人伦道德、亲情纠葛,是人性底线最不愿触及的层面,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琐事、难事、烦心事,事事绞心。家事审判庭的审理方式,多采取从“家”出发,以家人情怀为引,以弥合亲情为目的的形式处理,法律途径的最终目的,不仅仅是突显法治社会的公平正义,更重要的是建立起依法治国的和谐稳定,家事纠纷化解的专业化、社会化、人性化,更有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与社会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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