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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法院坚持调解优先快速化解劳动争议纠纷

来源:金塔县法院 作者:陈小芳 责任编辑:金塔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0/10/29 17:19:4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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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金塔县法院民事审判庭采用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获得原、被告双方的一致肯定,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9年5月,原告经人介绍到被告公司上班,2019年7月,原告在工地不慎被脚手板撞到,造成腰部受伤,后被认定为工伤。2020年6月,原告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原告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不服,遂诉至法院。

考虑到双方纠纷时间较长,调解是最好的解决方式,办案法官并未放弃调解的念头。但是双方当事人仍对赔偿数额的计算方式存在争议且原告还向被告索要其他经济损失,被告更不同意调解,双方对立情绪严重,调解随之陷入僵局。办案法官及时安抚当事人的情绪,从法律规定及人情事理方面入手,耐心给当事人释法析理。经过背靠背、面对面多轮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的意见,被告承诺20天内一次性履行完毕。本着快审快结快履行、早日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法官及时关注该案件的履行情况,最终原告在承诺的时限内拿到了6400余元的赔偿款。

调解不是解决矛盾唯一的途径,但可能是最好的化解方式,它可以真正调和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该案得以“案结事了”又让双方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既能及早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又省去了当事人诉累,也免除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着实减轻了执行压力。法院“快审快结快履行”的工作方法与态度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切实提高了司法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