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20年11月5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执行案款专项清理行动的通知》精神要求,结合第三季度敦煌市法院和酒泉中院开展的案款清理行动后存在的问题和难点。11月10日,敦煌市人民法院召开了执行案款专项清理行动第一次推进会,院党组书记、院长葛怀东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敦煌市人民法院主管执行副院长邱旭桐通报了本院执行案款未发放的总体情况,对财务人员和执行办案人员加强互相配合作出了具体要求。会中,执行局各办案人员群策群力,对目前存在的执行款清理中存在的难点发表了意见并提出了可供执行的方法。
院党组书记、院长葛怀东听取会议后作出重要指示:一是借此契机展开彻底的清理行动,以两周为一个节点从前倒推,解决一个年度的未发放执行款,12月底前完成本次清理行动。二是严格落实责任,责任具体到人,逐条核对,各承办案件人员和财务部门加强配合,作彻底全面的清理。三是借鉴其他法院先进的工作方法,从本年度开展落实具体措施,建立健全案款登记发放制度,对案款进账和发放记账做到条理清楚、方便可查。四是加强案款管理监督,提高此项工作的认识,简化发放程序,方便当事人尽快的领到执行款。
敦煌市人民法院参会干警表示,本次的推进会为执行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帮助,解决了很多存在的困惑。执行局干警以此为契机,鼓足干劲,补齐短板,对未发放执行款这个“硬骨头”发起总攻,推动敦煌法院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