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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法院:好友合伙开酒吧 利润分配引争端

来源:敦煌市法院 作者:万晓波、陈娟 责任编辑:敦煌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0/11/26 17:14:0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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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富有道 

时代创业新机遇  无悔合伙经商路

轻重缓急需谨慎  生财有道心坦荡

好友集资做生意  合开酒吧奔小康

利润分红引纠纷  账目不清上公堂

 

近日,敦煌市法院综合审判庭审理了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件。

2019年12月,陈某、丁某、寇某签订合伙协议一份,约定共同经营敦煌某酒吧,利润根据出资比例按月分配。协议生效后,三方履行出资义务,同年12月6日开业,开业第一个月的营业额至今未分配,故陈某于2020年10月10日将丁某及敦煌某酒吧列为被告、寇某列为第三人诉至敦煌市法院请求合伙利润分配。庭审过程中,双方对合伙事宜无争议,只是第一个月因账目不清楚导致未分红。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案件审判效率,法庭限期让双方当事人补充证据,以便于法庭作出合理合法的判决。

法官提醒广大创业者们,多人合伙时应对合伙人的信誉、偿付能力等进行考察,签订书面的合伙协议,详细注明合伙人数、出资比例、盈余分配、违约责任等内容。生意好做,伙伴难寻。对于合伙生意,不仅需要相互信任,合伙人之间还要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形成规范的财务制度和利润分配方案,落实好各自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不要因为怕麻烦,碍于面子而不签合伙协议,尽量避免此类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