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民事庭法官利用微信成功化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
2020 年7月,被告景某驾驶二轮电动车与史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史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景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双方就赔偿问题一直协商未果,史某一纸诉状,将景某诉至法院,要求景某赔偿医药费 、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3318 元。
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考虑到案情相对简单,双方矛盾也不深,便立即与原被告取得联系,互加微信,通过微信聊天先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沟通得知,原、被告系亲戚关系,事故发生后,原告本想协商处理,但景某当时以长辈自居,态度蛮横且拒绝赔偿,史某一气之下才将景某诉至法院。了解这一情况后,法官利用微信聊天,充当起双方当事人的“和事老”,一边解释法律,一边叙讲亲情。最终,双方作出让步,景某赔偿史某1000元,并通过微信即时支付给史某,史某随即办理了撤诉手续,并对法官连声道谢。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