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酒泉法院网,今天是 2025年05月25日 星期日
  • 关注:
基层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基层动态

敦煌市法院:夫妻感情十四载 应当且行且珍惜

来源:敦煌市法院 作者:马茹冰 责任编辑:敦煌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0/12/9 17:12:01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余秋雨说:“叶子黄了,我在树下等你;月儿弯了,我在十五等你;我们老了,我在来生等。”人们常说,少年夫妻老来伴,就为了老了有人相伴相守。近日,一对夫妻经过民事审判庭法官的耐心调解,朱某自愿撤诉,与陈某重归于好。

案件经过是这样的:双方经人介绍认识于 2006年结婚,并于婚后生育一儿一女,朱某称与陈某相处时间短,起初感情尚好,后因家庭琐事经常性吵架,故诉至法院离婚。开庭当天,陈某以不愿意离婚有事为由未到庭,法官便耐心劝导朱某应当珍惜多年的夫妻感情,儿女双全更是多少人向往的美好生活,日常家庭琐事繁多,双方争吵、意见不合是不可避免的。朱某经过法官的劝导愿意先回去冷静一下,几天后朱某来法院撤诉,表示已经与陈某重归于好。

婚姻案件调解是必经程序,法官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首先做的就是调解工作,在听了双方的矛盾后,巧妙的利用法官多年的办案经验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使得双方认识到自己错误的同时也给对方一个改正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