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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法院:彩礼返还引纠纷 法官调解息诉争

来源:瓜州县法院 作者:俞静 责任编辑:瓜州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0/12/10 10:01:4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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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民事庭审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经过庭中、庭后多次调解,终于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

韩某(男)与马某(女)经人介绍相识后,于2016年1月按当地风俗举行了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时,韩某给付马某大额彩礼。婚后,马某仅与韩某共同生活一年便以外出打工为由一直不回家。韩某无奈向法院起诉,要求马某及其父母返还彩礼1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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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过程中,韩某称一共给付彩礼14.5万元,为结婚请客、送礼、办酒席花去近5万元。但马某称彩礼仅给付8.5万元,女方家待客亦花费数万元,且拒绝返还剩余彩礼,双方各执一词,争执激烈。

面对此种情况,承办法官意识到,该起案件在农村具有普遍性,案件的妥善处理对今后审理该类案件具有指导意义,便树立了调解为主的处理思路,既注重法律规定的原则,又考虑当地的民风民俗,遂在开庭审理时就组织双方调解,因双方情绪太过激烈,导致调解未果。庭后,法官找到媒人进行进一步调查,确定彩礼金额为8.5万元,并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认真听取双方的意见,抓住双方争议的焦点,将农村风俗与法律规定相结合,释法理、摆道理,最大程度消除双方的对立情绪,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马某返还彩礼合计4万元,马某的嫁妆家具、电器价值约1.5万元全归韩某所有,韩某返还马某的个人衣物。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