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给我们做调解工作,离婚后我们因为孩子的抚养问题总是产生矛盾,现在我们知道了,法定的抚养权更多地意味着责任,今后我们要加强沟通,把孩子的健康成长放在第一位……”。这是敦煌市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后,当事人对法官说的一段让人深有感触的话。
今年以来,敦煌市法院受理了多起抚养权纠纷案件,其中有因对方不支付抚养费要求给付抚养费的,有因为离婚时约定的抚养费过低要求增加抚养费的,还有虽然约定孩子抚养权归一方,实际由另一方抚养的等等。抚养案件属于婚姻家庭纠纷,民事法律关系中交织着亲属血缘关系,简单机械地审理不利于解决纠纷,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承办法官通常从孩子的健康成长出发,讲解法律规定,然后找出矛盾的症结,细心梳理双方对抚养孩子过程中的问题,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双方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建议,让当事人反思自己身为父母是否充分考虑了孩子的健康成长需求,在孩子抚养问题上是否缺乏有效的沟通衔接,将法、理、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做到以法明理,以理动情,案结事了,维护稳定。通过这样的审理方式,敦煌市法院调解了大量的抚养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法官寄语:家庭和谐,国家才能稳定。抚养权既是权利,更是义务,我们应在处理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问题上,计较个人得失少一些,关爱孩子成长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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